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建筑工地正处于复工复产的高峰期。前段时间,我市某停工建设项目发生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共有4名人员先后确诊为新冠肺炎。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全省在建工地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8日
(经办人:质安科 饶智鹏,联系电话:22671092。)
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前段时间,我市某停工建设项目发生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共有4名人员先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随着在建工地的陆续复工,工地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风险剧增,为深刻吸取事件教训,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要“两手抓、两不误”“两难变两全”的要求和全省在建工地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全力防范建筑工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在建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防疫应急响应结束。
三、检查安排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纠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即日起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格对照《企业复工复产一本通工作手册(建筑工地)》要求,做细做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制订,防疫工作架构是否健全,防疫责任人员特别是工地健康管理人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关职责是否明确。
二是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自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工地。
三是项目人员管理是否到位,“一人一档”是否建立,入场员工的是否按要求实施逐一检查登记。
四是项目现场是否按规定实施封闭管理和消毒通风,人员进出是否实行登记管理,入场工人是否每日逐一检查体温并进行登记。
五是防疫物资是否配备,防护口罩、消毒剂及体温检测设备是否满足使用需求,工人现场是否严格按规定佩戴口罩。
六是食堂和宿舍防疫卫生管理是否到位,食堂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实行分批分餐,宿舍通风消毒是否到位。
七是宣传教育是否到位,现场围挡、出入口、通道、宣传栏等是否悬挂防疫宣传海报、画册、指引,是否组织所有人员开展了防疫知识教育及法制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交底是否包括防疫宣传内容。
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隐患整改落实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立即落实整改,争取所有新发现的隐患当天完成整改。
(二)属地镇街全面检查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从即日起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同时,在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常态化动态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落实整改,力争当天完成整改。每天下午5点前将当天检查情况报市安监站。(联系电话:22981323;邮箱:dgajzzhs@163.com)
(三)市住建局重点抽查、督查
市住建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重点抽查、督查。督查要按照《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疫措施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逐项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各企业、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将各项防疫措施要求如实、如期、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促进。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切实将复工防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检查建设工程是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及时跟踪指导企业整改,加强督导落实,争取当日发现的隐患当天完成整改。
(三)市住建局将及时做好全市排查情况的汇总分析,找出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督导。对督查发现工程项目现场不严格执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存在疫情防控风险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实施扣分等相应处理;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立即责令停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实施联合惩戒。对镇街排查未发现重大隐患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将对相关镇街住建部门采取通报公示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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