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企业):
近期来,我市持续干旱少雨天气给全市扬尘治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难度。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在建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现就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在建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分管领导及监督人员要不断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全市扬尘治理形势十分严峻的局面,紧紧围绕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在建工程扬尘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即刻采取行动,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在建工程扬尘治理监督工作。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制订并落实适合企业的扬尘治理方案,落实从主管领导到岗位工人的扬尘治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层层把关,在企业上下形成人人关心扬尘控制,人人负责扬尘控制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在建工程必须做好扬尘治理防控措施,确保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做好扬尘治理防控措施,一是原材料堆场的遮盖、喷淋、喷雾措施,砂石材料、粉料必须进行封闭存储,保证喷淋、喷雾抑尘系统正常工作。二是场地内外绿化、硬化措施,对搅拌站进出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对搅拌站围墙四周、生产区、办公区未硬化的裸土空地进行绿化,确保硬化、绿化不留死角。三是现场清洁保持措施,设置专职保洁员负责现场的经常性的打扫场内道路及公共区域;打扫时必须洒水,避免粉尘弥漫,污染环境。四是各类垃圾的处理措施,生活办公区垃圾及时清理,生产现场废弃料集中存放并及时清理,垃圾清理应采用封闭式容器,防止漏洒。五是运输车辆的管理措施,对进出场地的原材料运输车辆,车上必须采取覆盖措施,严禁撒漏;搅拌车装料后或卸料后均应进行冲洗,保持外观清洁,严禁带泥上路。六是雾化降尘设备和检测系统运行措施,各企业配置的固定或移动的水雾化降尘设备及扬尘检测系统要保证实时有效运行并定期做好相关记录。
(二)在建工程
各在建工程要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扬尘防治工作,按照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深化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在继续抓好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拆除工程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场地绿化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还要再做到2个100%,即工地物料100%覆盖和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一方面对施工现场易扬尘材料,特别是水泥、石灰粉、砂土、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应当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另一方面,开展土方工程施工时,应在作业区内设置雾炮机,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时,应开启雾炮设备喷淋降尘。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即日起至春节前,将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在建工程扬尘治理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通过日常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大对混凝土企业现场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定期跟踪督查企业整改情况,不断提升扬尘专项督查行动成果。
对在监督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企业,签发《工程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在监督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签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及时的混凝土企业及施工企业,不予推荐参加各类奖项的评比。对扬尘问题严重、多次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混凝土企业和在建工地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和处理,纳入信用监管并向社会公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6日
(经办人:质监站 胡小国,联系电话:2332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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