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及省厅汇总的信息核查常见问题问答(附件2),做好核查入库工作。其中,本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附件3)由省建设信息中心核查,本市三级资质企业按以下办法开展核查:
一、核查范围
本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附件4),以及省厅发文之日起新增的上述范围资质企业。
二、核查程序
1、企业网上完善“三库一平台”信息。进入“粤建网—三库一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填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中所列的核查项。
2、企业到市住建局办事窗口提交资料,具体见“信息核查材料清单”(附件5),除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需要核验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收件时由窗口核对原件后退回原件。
3、资料齐全的,市住建局办事窗口核对原件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4、市住建局对入库信息进行核查。
三、时间安排
企业提交资料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市住建局核查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
四、核查要求
(一)企业主要人员需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对照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进行自查,确保“三库一平台”所上传的人员资料须符合标准。经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我局将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二)企业需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三库一平台”填报信息须与企业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致。
(三)因核查量大,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企业提早准备,资料齐全的先提交先核查。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3日
(经办人:市场科 李艳娴 王淑瑶,联系电话:0769-2220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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