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用砂管理,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砂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确保工程质量。2013年3月25日至30日我局对全市39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用砂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抽取企业现场存放的建筑用砂;二是检查企业用于氯离子含量检测的人员、设备和台账;三是调查企业用砂的进货渠道。检查组采取不提前告知的方式,使用白天检查和夜间突击相结合的方法,检查结果较为真实地反映我市目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用砂的实际情况。
二、企业现场存放的建筑用砂的抽检情况
本次检查中,检查组对每份砂样品均采取一式抽取两份的方式进行,其中,1份经各方签证拍照后由相关企业留样封存;1份经各方签证拍照后由检查组交市检测中心检测。检查组对全市39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共抽取样品78份(其中夜查12家企业,共抽取样品24份),检测结果显示Ⅰ类砂77份,Ⅱ类砂1份。
三、企业开展氯离子含量检测的人员、设备和台账情况
检查发现,企业基本能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
(一)混凝土及拌合物中氯离子含量检测
36家企业配备了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其中有13家仪器未检定),3家未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31家企业配备了粉碎机;15家企业还未开展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项目。
(二)砂氯离子含量检测
各企业基本按要求配备相应的仪器,并确保检测使用的标准溶液在有效期内。仅东莞市华源建筑有限公司搅拌站检测仪器和检测记录未完善。
(三)企业用砂的进货渠道
各企业基本上均有较为固定的砂供应商,并签订了供应合同。交货时基本能做到先企业自检,经检测合格后再入堆场,较为有效地保证了用砂质量。其中有20家企业全部使用了经水洗的海砂,13家全部使用河砂,4家使用河砂和经水洗的海砂,2家使用河砂和人工砂。
四、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检查组均发出《工程质量监督意见告知书》,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另外,东莞市新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砂的检测过程中存在检验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我局将对该公司处以停止试验室检验工作三个月的处罚并对其全市通报。处罚期间,所有原材料和混凝土的检验送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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