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监站函〔2010〕31号
各检测单位:
我站于2004年颁发的新版胸卡式“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证”中大部分有效期已满,经研究,我站将对持有2004年颁发的检测员证的检测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后,符合换证条件的予以有效期延期换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2004年颁发的新版检测员证(包括2010年正证有效期满和未满的检测员证)。2005年及2005年以后颁发的检测员证将在正证有效期满的当年进行换证。
二、换证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换证申请表》(附表一)一份;
(二)2004年颁发的新版检测员证正证复印件(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三)一张小一寸红底相片(相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和检测员证号)。
以上资料在继续教育学习报到现场提交。
二、继续教育学习
换证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一天。为了方便学员参加学习和节省开支,我站将在全省开设十五个培训点,并暂定由十五个单位(附表三)作为我站本次继续教育学习的协办单位,请各协办单位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学习前准备工作、班务管理工作。各学习点具体学习地点、时间等相关事项由协办单位另行通知。各单位将继续教育学习报名表(附表二,电子版word文档)报所在地协办单位,协办单位汇总后报送我站。学员因特殊情况要跨地区参加学习的须经我站同意。
三、其它
如需变更工作单位名称的还须提交原工作单位调出证明(或离职相关证明)、新单位调入证明和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新单位为变更申请人缴交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学员应依时参加学习、不可缺席和中途早退,学习结束时学员本人凭身份证领取 “专业学习登记”,并作为本次换证继续教育依据。
学员需交继续教育学习费、资料费、换证工本费共150元/人,以上费用由协办单位按附表三“学习时间安排表”备注时间要求代收,协办单位不再另行加收其它费用。食宿自理,如需解决食宿的学员,由协办单位协助解决,费用学员自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20楼省质安监总站技术教育科,邮编:510075 ,电话:020-37598871 传真:020-37598392,电子邮箱:gd37598323@163.com,联系人:王齐炫。
附表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换证申请表
附表二:检测员换证继续教育学习报名表
附表三:检测员换证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安排表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