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断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为我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信息公开体制建设情况
2009年,我局进一步整合资源,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东莞建设网”的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该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一是重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充实完善网站内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对部分栏目进行重组,使网站结构更加合理、更加科学。二是及时做好网站信息添加更新工作。坚持本系统工作动态、政务公告等一系列相关信息的及时更新。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同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效能、便民、监督与责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机制建设,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和保密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
三、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市建设局通过东莞建设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3125条。具体情况见下表:
东莞建设网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图
四、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2009年,市建设局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多次邀请、接受各类新闻媒体的采访,详细介绍我局在市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轨道交通建设、劳资纠纷处理、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工作情况。新闻媒体对我局出台的各类政策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对提高社会各界对我局的认知度起到很好的作用。
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费、投诉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由当事人或单位持相关证件、委托书等证明文件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进行申请。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市建设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档案公开),其中,2009年市建设局档案室依查询人申请公开信息40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依规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市建设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事业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及相关单位的实际困难。
我局信息全部实行免费查询,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也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一些环节上仍有差距,在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政务信息网络化、服务规范化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2010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推行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东莞市建设局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相关文章推荐
版权所有©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二楼
电话:0769-22084399 传真:0769-22621806 E-mail:drca@163.com
粤ICP备051327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