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监督管理系统基础上,继续完善以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
1、总体要求:操作和主要功能基本同房屋建筑部分,新增混凝土企业使用互动平台、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与工程监督的数据共享。
2、具体菜单功能,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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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企业信息录入,对应“工程监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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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取消“进度申报”,其余同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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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企业:对应“监督工程”,但不需对企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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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文书查询:同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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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查询:同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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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业务具体目录树:
1工作安排记录表(取消进度申报记录表);
2监督登记表;
3事故处理记录表;
4日常检查记录表(回复时应上传分数);
5专项检查记录表(回复时应上传分数);
6专项工作记录表,如水泥比对试验等;
7监督文书;
8不良行为记录;
9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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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功能:按预拌混凝土监督室要求;
3、新增与混凝土企业互动平台:
建立企业用户,由企业录入和上传相关资料:(1)合同的备案登记;(2)定期对材料使用进行申报;(3)企业试验室检测数据的上报;(4)其他事项上报,如混凝土停供记录、举报使用外来商品混凝土等。
4、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与工程监督的数据共享:
当查证混凝土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需要对相关工程进行处理时,应由混凝土监督室在监督系统中关联相关工程,待监督室处理完成后再回复到混凝土监督室。
二、专项检测
1、具体流程参考现有系统:
申报 → 审核 → 派单 → 通知 → 报告备案登记
(镇街监督员、联络员) 办公室专人) (办公室专人) (办公室专人) (办公室专人,编号生成)
注:(1)各流程和环节可供联络员和镇街监督员查询;(2)增加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查询表(以后可自定义修改),供检测申报和审核时核对。
2、专项检测项目包括房建和市政(目前为22项),增加检测项目、检测方法自定义功能;
3、检测申报有2个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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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专项检测”菜单,同现有系统,但可选项目和单位工程(可修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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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建工程”→监督业务→专项检测(增加该菜单)
4、建立检测单位用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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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进场申报,可供联络员、镇街监督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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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登记;
5、检测结果查询功能:
检测报告登记备案后,可通过“检测数据查询”查看。出现不合格时,应同其他常用建筑材料一样发出不合格通知单;
三、检测数据查询
1、总体要求:通过监督编号或工程名称,将所有检测数据归结和整理到所属相关工程中,同时在“工程监督”→“检测数据查询”中能查询到所有数据。
(为方便查询,可直接上传报告结论)
2、具体数据包括:(1)检测中心及下属试验可以完成的所有检测报告的查询;(2)增加专项检测登记报告结果的查询。
四、不合格跟踪
1、基本流程和方式同现用系统,但只保留上报数据、业务处理(只保留数据审核和处理登记)、跟踪处理三部分功能;
2、上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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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检测不合格数据应包括检测中心所有检测报告,若现有系统中没有的检测不合格报告,其上传审核表和不合格通知单请参照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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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的专项检测报告若存在不合格事项时,应按照常用建筑材料检测不合格程序完成上传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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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相关统计功能及相关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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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通知单打印时,只允许联络员或镇街监督员对本人工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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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联络员或镇街监督员的工程,为兼容其不合格数据的查询和处理,可以通过查询打印并处理。
五、时间要求
要求上述功能在9月1日前完成开发,9月15日前完成调试并正式开通使用。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