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根据我局相关规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实行从发证之日起一年复查一次,各企业应在手册到期前30日内到我局办理复查手续,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已到期尚未申办复查的,自行失效。有关复查办法请登陆东莞建设网(http://www.dgjs.gov.cn/)查看“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企业服务类/建筑行业企业、中介机构信用手册复查指南”。 特此通知。 东莞市建设局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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