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站、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混凝土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散办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散办函〔2014〕36号),更好、更广泛地宣传国家散装水泥政策,推动散装水泥“四位一体”快速发展,加快我市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围绕“推广散装水泥,减少粉尘污染”主题,我局决定开展东莞市2014年散装水泥宣传活动,活动具体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时间 2014年6月9日-14日。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粘贴海报、悬挂横幅 我局负责制作散装水泥宣传海报、宣传横幅,由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负责向相关建设、施工单位派发,由预拌混凝土协会负责向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派发,要求相关单位在建工程或生产场所及主要宣传区域粘贴海报、悬挂横幅。 (二)结合日常检查加强宣传力度 市质监站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关于现场使用散装水泥的宣传力度,提高对使用散装水泥意义的认识。 三、活动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企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求宣传活动由专人负责。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应在6月25日前将“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OA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咨询电话:22671091)。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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