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各方的行为,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关企业所提出的具体问题,以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的要求,我站现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施工企业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生产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主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
二、生产预拌混凝土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三、相应批次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检测报告;
四、相应批次混凝土的搅拌时间记录;
五、相应批次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包括配合比报告及检测报告两部分,在供货7天内向施工企业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配合比报告),并于28天至40天内向施工企业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