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第二次水泥比对试验的情况通报(东建质函〔201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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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了加强对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各企业试验室的检测能力,我站于2011年3月23日组织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2011年第二次水泥比对试验,并于5月5日完成试验结果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二次水泥比对试验总体情况
第二次水泥比对试验共有36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参加,试验样品为复合硅酸盐水泥,试验比对的参数是比表面积、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用水量、3天抗折强度、28天抗折强度、3天抗压强度、28天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评定采用标准值和标准差对检测结果是否超出试验比对误差进行评价。其中比对试验参数全部合格的企业有30家。比对试验参数中,3天、28天抗压强度超出试验比对允许误差的企业有2家,3天抗折强度超出试验比对允许误差的企业有2家,28天抗折强度超出试验比对允许误差的企业有1家、初凝时间超出试验比对允许误差的企业有2家(比对详细结果见附件)。
二、通报有关检测参数超出比对允许误差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一)冠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东长混凝土有限公司:初凝时间偏长。
(二)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3天抗压强度偏高、28天抗压强度偏低。
(三)亨达混凝土有限公司:3天抗折强度偏高。
(四)裕?混凝土有限公司:28天抗折强度、3天、28天抗压强度偏低。
(五)永佳混凝土有限公司:3天抗折强度偏高。
三、处理意见
我站将对本次水泥比对试验出现离群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企业试验室查找出现偏差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十五天内书面上报市质监站预拌混凝土监督室。逾期不报的,我站将对相关企业作进一步处理。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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