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加快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建材打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
(经办人:市质监站 黄莉芬,联系电话:23321009。)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
建材打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加快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打击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全面夯实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基础,坚持“以打促建、打建结合”,不断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形成,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对房屋市政工程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建筑材料和混凝土生产原材料开展质量普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结合依法查处各类违法使用建材行为,严防“瘦身钢筋”“打折电缆”“超标海砂”等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全力筑牢我市工程质量防线,保障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推进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建材质量抽检行动。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质量安全专项大检查,对本市房屋市政工程进场的建筑材料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场的混凝土生产原材料开展质量监督抽检,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加大对在建项目建筑材料的抽检力度,全力形成全方位的建材监督抽检网络。重点抽查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消防设施材料的质量,并核查工程各方质量责任单位、混凝土生产单位履行材料进场检验、见证送检质量责任情况,督促施工企业、混凝土生产企业依法清退检验不合格材料。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使用到房屋市政工程的违法行为及时严厉查处,发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追究相关参建单位质量主体责任。
(二)深入开展“专打专治”建材专项执法行动。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组建执法小组,对因建材质量或施工质量被信访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记录不良行为、行政处罚,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建材不合格率较高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和混凝土生产单位所使用的建筑钢筋、电线电缆、砌体砌块、防水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空调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和建筑用砂、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混凝土生产原材料开展现场执法抽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我局结合上、下半年质量安全大检查,组建由行政执法人员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技术人员组成的执法小组,开展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抽检以及实体检测工作,从严把控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稳定可控。
(三)进一步健全建材打假机制体制。一是按照《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定,完善建材执法抽样程序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内容,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可追溯。二是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检查方式,落实监理见证送检责任,强化质量检测管理,运用数字化检测监管平台,试验室视频抽检等手段,严防“检验样品调包”“篡改检测数据”“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行为。三是健全建材质量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推动形成“每诉必检”的质量检查制度,正确处置相关质量问题。四是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健全违法线索以及执法结果的移送、推送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完善制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违法线索移送机制,推动源头治理。
(四)积极开展建材打假宣传活动。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质量月”活动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建材科普和典型案例剖析,提高人民群众辨识假冒伪劣建材能力,促进企业增加自觉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全行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主动曝光因使用不合格建材被行政处罚的单位、责任人员以及相关处罚信息,进一步提高建材打假震慑力。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将建材打假工作常态化,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在建工程使用建材的抽检,督促使用单位把好材料进场关,确保房屋与市政在建工程项目使用建筑材料的质量安全。
(二)规范现场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规定,规范建材执法抽样工程程序,提高现场采集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建材的行为,严格落实移送制售假冒伪劣建材违法线索和涉嫌制假售假犯罪线索工作职责,确保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三)加强舆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法,加强宣传使用不合格建材的危害性。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生产、销售、使用伪劣建材等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建材的举报,推动建材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四)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要做好辖区建材打假工作总结,梳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填写年度建材打假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建材打假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扫描版)报送我局联系人的“粤政易”账号。我局将各镇街(园区)住建部门打假工作情况纳入年底量化评价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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