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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监事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18-09-03 16:48被阅览数: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会作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规运作、文明服务、客观公正,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我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更好的为会员、政府和社会服务,根据本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监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确认、程序和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确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合法有效性,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四)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有权提出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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