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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财务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03 16:48被阅览数:来源:未知
为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基本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制定本制度;为规范协会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协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便于协会各部门及员工对协会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协会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1]

制度内容

  一、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协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二、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四、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协会负责人报告。
  五、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会计核算

  六、协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项的规定。
  七、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八、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九、协会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三大类:
1、办公设备
  2、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3、运输工具
十、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办公设备5年
2、电子设备5年
3、运输工具10年
  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一、购入的固定资产采用实际成本原则。
  十二、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处理。
 
资金、现金、费用
 
十三、协会经费来源: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十四、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办法》等规定,加强对现金及存款的管理。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十七、银行支票及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因公出差、经协会负责人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未经协会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一、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他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二、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协会负责人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三、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复合人签名,经协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办公用品

  二十四、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五、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二十六、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八、依法纳税,不私设“小金库”,防止商业贿赂,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2009年1月1日
[责任编辑:DgrCa150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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