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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南京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全部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发布时间:2013-07-12 16:20被阅览数:来源:南京日报

  为推广绿色建筑,今后南京市将奖励开发商盖绿色建筑。近天,中国南京网发布《南京市政府批转市住建委关于全面推进南京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71日起,全市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1500万平方米 

  绿色建筑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意见明确,201371日起,全市范围内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八大新城(片)区和四个国家级开发区内以及省级以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4年青奥会举办前,全市累计要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3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1500万平方米,2015年末4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开发商盖超1万平方米、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奖容积率 

  如何鼓励开发商建造绿色建筑?此次意见提出,对于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规划审批时可以给予一定容积率奖励。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建筑工程,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全额返退政策。制定全市绿色建筑产品推广目录,将本地住宅工业化技术产品、光伏发电产品以及LED节能照明产品等纳入全市新兴产业产品名录,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工程和项目优先采购目录产品。 

  现有学校、医院等将开展节能改造 

  除了新建建筑外,南京还提出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其中,大型公共建筑、政府办公建筑以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将重点开展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 

  同时,将积极推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空气源热泵在建筑中应用推广。意见明确,全市新建12层以下住宅以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按规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甲类公共建筑应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调系统或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至少1种(含)以上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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