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山市住建局了解到,外市混凝土进入中山前必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单项备案,建设工程不得使用未经备案的外市混凝土。
据介绍,最近广东西江和北江等主要产砂地区,因采砂利益主体相互争执等原因,从3月11日起所有采砂活动全面停止,珠三角城市的建筑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影响,目前中山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由于缺砂而停产,而周边城市的混凝土大量涌进中山建筑工地。这些外市混凝土产品大部分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未经处理的海砂,如使用在建设工程中将埋下极大的质量安全隐患。
据了解,去年该市住建局已经发出《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外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向中山销售混凝土,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单项合同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市经营,建设工程不得使用未经备案的外市预拌混凝土。使用了未经备案的外市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必须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检测部门按规定现场抽芯检验,检验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未经检验的不予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