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通知
东混协〔2014〕06号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会员单位):
经2014年5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26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广东省省长朱小丹签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已于今年6月18日公布,自2014年8月1日实施。
为配合该治理办法发布实施,协会办公室现将该政府令转发给你们,请通读,细读。
协会提示各会员单位:治理超载是政府行为,行业、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规避风险。
特此通知
提示:协会办公室已将该省人民政府令发布于协会网站的公告栏,如需下载,请登陆协会网站(www.dgrca.org)。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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