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办理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备案登记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2006年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协会将从3月1日开始实行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备案管理,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在混凝土购销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合同原件(一式叁份)送预拌混凝土协会加盖备案专用章及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协会将已备案合同的工程项目清单送市建设局,供市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核查。同时,购销合同应统一采用协会编制的《东莞市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合同文本可在协会网站上下载。
协会网址:www.dgrca.org
特此
通知
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