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建科(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
《混凝土技术》杂志社
关于举办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及工程技术人员专题研修班
暨建材质量控制工(混凝土)中/高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实验室是混凝土企业最重要的部门之一,代表着混凝土企业技术水平的高低,也肩负着工程质量的重要责任。为了推动我国混凝土生产、应用技术的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知识与技术,尽可能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使从业人员进一步掌握商品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的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我院联合《混凝土技术》杂志社特举办全国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及工程技术人员研修班,并同期进行建材质量控制工(混凝土)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培训。
随着混凝土企业数量在中小城市的快速增长以及混凝土市场竞争的加剧,混凝土企业对真才实干的实验室主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我单位已在全国各地成功举办多期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研修班,培训得到了行业和企业从业人员得高度认可,为行业培养出一大批企业技术骨干和规范性人才。
本期培训班将以混凝土企业实践技术为主要培训内容,提高技术人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邀请一些在行业内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专家到会进行授课,增加培训代表与专家的交流机会,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些现场实践的培训。
一、主要培训内容
1、混凝土新标准类解析和讲解: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T50164-2011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3—2011等新标准讲解;
2.混凝土配合比优化设计方法与实践及遇到异常问题时调整办法;
3.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控制和验收规范;
4.预拌混凝土使用须知与施工技术提要 ;
5.预拌混凝土常见裂缝原因、预防措施及案例分析;
6.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及注意事项;
7.聚羧酸系减水剂在商品混凝土中的应用技术;
8.机制砂石和人工石粉在预拌混凝土中的使用;
9.新拌混凝土性能测试、混凝土无损检测技术;
10.外加剂复配技术实战技巧及配方揭密;
11.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验收评定办法;
12. 混凝土企业常见技术纠纷及处理方案;
13. 计量法、质量法、标准法及检验员需掌握的基本知识;
14. 考前辅导、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专家咨询与答疑
二、培训对象
各建筑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各混凝土企业搅拌站、试验室,混凝土外加剂厂,水泥厂及粉磨站;预拌砂浆、干混砂浆企业实验室、商品砂浆应用单位质量管理等相关技术人员;各建设、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交通工程检测、试验等单位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经过短期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胜任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一职和具备国家混凝土行业中、高级试验和质检国家职业技能技术水平,熟悉实验室主任工作或具备规范的操作手法和技术水平,正确解决实验室和现场相关的技术问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四、费用、发证及报名办法
1、A类:培训费1880元 颁发我院培训中心“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研修结业证书;
B类:培训费 2880元 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工程管理师技能培训证书,并组织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场考试,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高级《建筑工程管理师》或《建材工程管理师》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注:以上两类都(含培训、资料、午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为便于管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集体组织5人以上免一人A类培训费。
2、专项能力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注册、多层防伪,人社部官网查询(http://www.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全国通用,是从业人员晋升、加薪、求职、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报名时提交二寸蓝底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各一份。
3、参加学习的学员或单位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或E-Mail至我中心。中心将根据反馈情况统筹安排,于开班前一周正式报到通知中详告具体地点等有关事宜。
4、学员可投稿至《混凝土技术》杂志社,优秀者免费发表文章,所有学员免费赠送杂志。
电话:010—82719169 82716210 传真:010-82719169
电子邮箱:fazhancehua@163.com
联系人:程 红
2012年8月
关于同期举办建材质量控制工(混凝土)中/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申报条件:
1、申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能鉴定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人员;
(3)在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4)大专院校部分以技能为主专业的毕(结)业生。
2、申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能鉴定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校的毕(结)业生或经批准的高级技术培训机构毕(结)业生;
(3)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的人员;
(4)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
取得证书条件:
学员通过全部课程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均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笔答考试的方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加问题解答的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 鉴定费用】:中级:800元/人、高级:1000元/人
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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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班 报 名 回 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 住 宿 | 是( )否( )√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
总 人 数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部 门 | 参加时间、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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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 红 注:此回执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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