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砂石进场登记等行为,有效提升预拌混凝土的质量,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砂石进场登记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砂石等原材料进场登记、检测、使用等环节的台账,并将每批原材料按要求填报至东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简称“监管系统”),实现原材料质量的可追溯,在各类原材料进场时,对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验,对未持有砂石合法来源凭证的一律不得进场。同时,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将建设用砂来源场地和海砂洗砂场地如实填报至监管系统。
二、严格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日常检查,督促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重点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条件、试验室管理、混凝土配合比、生产过程控制、强度等内容。加强预拌混凝土交货环节监督,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施工单位认真执行进场验收、塌落度检测,以及抗压、抗渗等见证取样检测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我局将每年定期对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发布风险警示,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企业市场清出力度。
三、全面推进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绿色化改造
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严格按《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广东省实施细则》一星级要求进行建设。鼓励绿色生产达标的既有预拌混凝土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绿色化生产改造升级工作,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二星、三星级企业占比。
四、加大预拌混凝土企业信息化监督
我局将继续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预拌混凝土监督管理平台建设。2024年1月1日起系统出具的《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配合比报告)《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与监管系统黑匣子抓取的实时投料数据关联,《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配合比报告)供应方量以上传的生产数据为准。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将所有生产数据如实上传至监管系统,不得私自设置上传条件,上传数据的工程信息应与混凝土流水号的工程信息表述一致,及时核查生产数据是否实时上传至监管系统,对未上传的数据要立即处理。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在原材料堆场、所有试验室、出口地磅等处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监管平台连接,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即时处理断线情况,保障远程视频的连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质监站 彭杨,联系电话:2332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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