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现有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企业企业数量多,管理难度大,其中有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49家、有资质的检测企业和在我局备案的室内环境检测企业共48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为有效破解现行机制下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测企业监管存在的难点和痛点,现将优化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监管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街(园区)认真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混凝土质量管理、检测企业管理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测企业的监管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东莞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监管模式,健全管理机制
构建全市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市镇两级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全市住建领域系统性统筹,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分片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监管力量,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企业监管效率,进一步健全预拌混凝土、检测企业管理长效机制,规范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行为,保障预拌混凝土和检测质量,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明确工作分工
(一)市住建局
1.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和检测行业培训工作;
2.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上、下半年大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一、三季度检查,日常材料抽检,质量能力验证,年度量化评价工作,牵头安全质量等问题处理;
3.组织开展检测企业上、下半年大检查,日常质量能力验证,年度量化评价工作,实施工程实体检测现场监督;
4.指导镇街(园区)开展预拌混凝土、检测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随机督查、巡查,督导镇街(园区)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协调解决镇街(园区)在监督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镇街(园区)住建局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应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开展辖区内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监管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1.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工作:
(1)实施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如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环保扬尘、道路安全、治超限载等;
(2)负责落实综合监管工作,加强辖区内项目混凝土浇筑过程监督管理,落实混凝土交货检验、试块芯片植入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混凝土现场浇筑过程中加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3)参与市级监督部门组织开展的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上、下半年大检查,预拌混凝土一、三季度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
(4)参与辖区内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对于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关于印发〈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严格处理;
(5)负责打击辖区内无资质搅拌站,促进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
(6)负责打击辖区内违规供应预拌混凝土行为,源头上切断违法违规建筑混凝土供应。
2.检测企业监管工作:
(1)实施辖区内检测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如人员资格管理、场地设施和环境管理,仪器设备、样品(试件)、检测报告及其原始记录、检测视频管理等;
(2)实施辖区内项目工程实体检测现场监督,严厉打击虚假报告、不实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
(3)参与市级监督部门组织开展的辖区内检测企业上、下半年大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
(4)参与辖区内检测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对于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关于印发〈加强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严格处理。
四、积极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监督有效开展
(一)落实预拌混凝土、检测企业管理人员,编制适合辖区内预拌混凝土、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方案,制订针对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方案和检查计划落实监督管理工作;
(二)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实践水平,积极做好业务交流,强化经验共享,做好预拌混凝土、检测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三)从严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进行生产、检测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对于监督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本通知相关要求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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