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为全面推进对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检查的通知》(东建质函〔2022〕21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站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月6日对全市47家预拌混凝土和8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下半年大检查采用量化考评的方式,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围绕人员及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生产及扬尘控制等方面内容,预拌砂浆生产企主要围绕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出厂质量控制等方面内容,对全市47家预拌混凝土和8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涉及质量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较为规范,基本能按照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生产活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管控流程较为完善,出厂质量具有可追溯性,预拌混凝土质量总体处于可控状态。同时,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仍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范、安全生产及扬尘控制不规范等问题。预拌砂浆类企业基本只重视生产,不重视质量保证资料记录及留痕存档,普遍存在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出厂质量控制不规范的问题。本次下半年大检查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共213项,对3家企业发出不良行为责令整改暨扣分通知书,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问题
一是原材料管理不规范。华润丰诚混凝土企业水泥3天胶砂强度检测结果未出即使用。东莞市振惠通永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恒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用水未按照规范要求送检。东莞市新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永晟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亨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翔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翔富混凝土有限公司砂子检验批次划分不符合要求。东莞市金胜混凝土有限公司粉煤灰检验批次划分不符合要求。
二是试验室管理不规范。东莞市冠升混凝土有限公司跨天生产的混凝土未留置试块。东莞市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压力泌水仪压力表超出检定有效期。东莞市恒峰混凝土有限公司缺少0.1mol/L的AgNO3标准溶液。东莞华润丰诚混凝土有限公司外加剂基准水泥过期。东莞市全鑫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部分混凝土试块未按规范要求标明样品编号。东莞市鸿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港混凝土有限公司比表面积仪未按规范要求放置。东莞市尚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箱式电阻炉、干燥箱未放在相应试验室内。
三是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东莞市尚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生态园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部分混凝土生产投料计量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四是安全生产及扬尘控制不规范。东莞市建生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华顺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全鑫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发现的安全隐患无对应后续整改措施,未形成闭环。东莞市洪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永佳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振惠通永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扬尘问题被大气办等环保部门通报。
(二)预拌砂浆生产管理企业主要问题
一是原材料管理不规范。广东清爽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石井力展新材料有限公司、易施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记录信息不全。东莞市益志砂浆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欧丽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砂、水泥未送检。
二是试验室管理不规范。石井力展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清爽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日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养护室温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东莞市益志砂浆实业有限公司缺乏原材料自检原始记录。东莞市欧丽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兴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日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仪器超期未检定。兴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日升华科技有限公司、易施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范标准留样。
三是出厂检验不规范。石井力展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厂质量证明书台账与销售记录不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适应新形势下住建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不断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向高性能、绿色、低碳、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要充分认清混凝土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应结合企业实际和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针对问题立即逐项整改。对于下半年大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各企业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逐项进行整改,对拒不进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
二是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原材料管理制度、配合比管理制度、混凝土生产运输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用电、搅拌车运输管理等作业制度。
三是切实提高企业试验室能力。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应按照《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DBJT 15-104-2015)等有关规范和文件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试验员和试验设备,并提供满足试验工作要求的试验场地,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和试验能力。试验室试验员经过有资格的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附件:
附件1:2022年下半年东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检查排名表.xls
附件2:2022年下半年东莞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检查排名表.xls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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