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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8-01 08:20被阅览数: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局于2025年6月9日至7月1日对全市45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半年大检查采用市镇两级协同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人员、管理制度、混凝土监管系统管理、原材料、试验室、生产过程控制、企业文明绿色生产、实体抽芯质量、合同备案情况等管理工作。

  2025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实体抽芯有13家企业合格率为100%,分别是:东莞市东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东莞市光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广创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洪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鸿信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华顺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交港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盛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新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永佳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主要问题

  本次大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5份,对21家企业发出不良行为责令整改暨扣分通知书,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原材料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原材料进货台账管理不规范,台账填报的车船号与原材料送货单信息不对应,原材料台账中的原材料存放地点与现场标识牌信息内容不对应;堆场标识牌内容信息不全、不清晰;缺失膨胀剂检验台账。

  二是试验室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基准水泥过期;未根据最新检验规范及时更新相关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试块养护室、水泥养护箱温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人员现场操作试验仪器不熟练;未按管理要求在监控视频范围内试验,试验室监控视频记录未保存半年;试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填写不齐全、不规范。

  三是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部分企业配合比计算书、试配验证记录内容不完整,缺少膨胀剂内容;部分砂检验记录台账缺失含水率检验信息;料仓信息、设备检定有效期、原材料平行检测报告、企业ERP系统信息变更等内容未在混凝土监管系统及时更新;生产配料称未按照规程自校覆盖最大量程。

  四是安全生产管理到位部分企业在落实东莞市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四定”工作方案的混凝土搅拌车源头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未落实搅拌车出厂登记、未保障右侧盲区雷达正常运行、未按要求制作交通安全风险提示卡且未按提示卡路线行驶等;日常安全巡查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整改闭环;企业安全会议、司机安全培训等缺少归档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控生产源头质量,夯实企业发展根基。针对上半年大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管理,保障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安全。一是严抓原材料质量管控。所有原材料必须依据相关标准对关键指标进行检验,严禁任何形式的“未检先用”“边检边用”等违规操作,确保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加强核验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严禁使用无合法来源的材料。二是规范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各企业要按照《 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和试验设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并做好记录,确保试验过程全程受监控,形成可追溯的原始记录和监控视频。三是加强试验人员能力培训。各企业要定期开展试验人员能力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并应验证培训效果。确保试验人员试验标准理解透彻、试验操作熟练规范、试验记录及时准确,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试验项目指标的需要,严格遵守标准落实试验工作,保证出厂混凝土质量。四是落实搅拌车源头管理。各企业要按照《关于做好东莞市住建领域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超限超载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对搅拌车装载、放行情况进行登记。落实定线、定人、定点、定措施的“四定”工作,定期抽查司机对交通安全风险提示卡路线及隐患点熟悉程度。加强租赁外包车队管理,严禁“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现象。

  (二)强化监管执法闭环,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需深刻认识混凝土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抽查,确保监管执法工作到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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