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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建材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08:41被阅览数:来源:东莞建设网

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东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建材打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

  (经办人:市质监站 陈庆坤,联系电话:23321096)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建材打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安居宜居+现代建造”住建特色,围绕让住房体系更为完善、千亿产业初具规模、城乡环境更加宜居、数字住建基本成型、建造品质明显提升、行业治理现代高效的愿景目标,持续打击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和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违法违规案件,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重点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以及不合格率较高的建材品种。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抽取:建筑用钢筋、建筑用砂、砌体砌块、电线电缆、防水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混凝土生产单位抽取:建筑用砂、水泥、外加剂、钢筋。

  三、工作任务

  (一)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做好建材监督抽检工作。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局向市财政申请经费同时划拨专项资金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1.市质监站、安监站根据工程进度,对全市受监项目的装修材料、水电管线、脚手架扣件、安全网等进行抽检;镇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所监督项目的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砂,墙体材料等)进行抽检;全力形成全方位的建材监督抽检网络。

  2.市质监站对污水管网工程进场管材进行监督抽检。

  3.市质监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抽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存放现场的建筑用砂,做到抽检前不通知企业,必要时采取“夜查”方式,保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建筑用砂全年不间断抽检;同时每个季度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水泥原材、砂、石、粉煤灰和外加剂等材料进行监督抽检。

  (二)加强抽检通报制度,完善不合格材料处理机制。市住建局以每个季度为一个周期,将建材抽检情况通报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对本地区大型公共建筑、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使用到房屋市政工程的行为。同时,对全市建材领域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每个季度初在市住建局的官网上公示上一季度的建材抽检情况,采用网上公示的方法,公示抽检的建筑材料厂家、品牌、批次和结果等信息。

  对可复检的材料,送原检测单位检测,如第二次监督抽检结果合格的,对首次抽检不合格报告作销案处理;如第二次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库存材料退场或销毁处理,已施工部分全部拆除,如工程已使用不合格材料,则按程序对相关单位作行政处罚。对不可复检的材料,已安装、使用的全部拆除,尚未安装、使用的作退场或销毁处理,如工程已使用不合格材料,则按程序对相关单位作行政处罚。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建材打假工作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实施工作,严格建材打假工作问责制,明确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建材打假工作长效机制。

  针对本市大型公共建筑、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项目使用建材产品和安全防护用具的情况,重点检查进场验收和复验制度的执行情况,使用的实物和送检样品是否一致。对发现的使用假冒伪劣建材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参建单位质量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专项打假。根据今年建材打假的工作重点,针对建筑用钢筋、建筑用砂、砌体砌块、电线电缆、防水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筑用砂、水泥、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生产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加强综合整治。继续实施“戴摘帽”和限期整改制度,突出重点,加大对建材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警示区域、警示市场的整治力度,继续开展重点区域、市场“回头查”工作,有效遏制规模性、区域性的制假售假问题。

  (三)加强舆论宣传。以新闻发布、专栏专刊、张贴海报、典型案件曝光、案件深度报告等形式,宣传建材打假工作及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案件,对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建材产品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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