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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函〔2021〕20号)

发布时间:2021-08-31 08:47被阅览数:来源:东莞建设网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类事故风险隐患仍然很多,桥头8.18伤亡事故教训惨痛,发人深省。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要站在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不断提升自我政治意识、安全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扎实有力做好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是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要点并将工作任务压实到具体部门,分配到具体个人。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在抓质量的同时,要肩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任,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二是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定期开展生产生活及办公场所、临时构筑物及建筑物、设备设施、运输车辆、消防及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安全监控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搅拌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升搅拌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车辆动态过程、静态车况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杜绝驾驶人员野蛮开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肆意违法违章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同时,要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四是要加强企业内部销售管理,要建立完善供货台账,严格审核供货项目,对违法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出售商品混凝土,要严厉制止低价抢单、亏本销售等不良销售行为。五是要加强厂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设备及维护结构、堆场维护结构等的安全检查,除合理使用年限内手续齐全的建筑外,其它的一律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根据检测鉴定结果决定继续正常使用或加固补强,对于不能加固补强的要及时予以拆除。要根据鉴定机构意见制定安全检测鉴定周期,当遭遇突发情况,如台风、雷击等外力影响导致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结构构件出现影响安全使用的变形时,应及时委托鉴定机构再次进行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六是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场管理制度,时刻关注我市疫情防控动态,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及时更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属地政府,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证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力度

      我站将于近期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并常态化对各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对于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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